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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

(编辑:广西科技大学 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作者: 王芳怡/文 曹殿宇/图   单位:资助中心    发布单位:宣传部   责任编辑:linaihua  发布时间:2016-09-29 12:12:11  浏览:831 次  

                                                             

我校举行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

                                   柳石校区评审答辩会现场

     我校举行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

                                 东环校区评审答辩会现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6〕26号)及学校《广西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5]54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我校资助中心于2016年9月27日分别在柳石校区302会议室、东环校区行政楼6-1会议室召开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参加此次会议有校长助理覃远生、党委学生部(处)长谭铁军、各学院副书记及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评审会由学生工作副部(处)长赵世英主持。

 会议伊始,首先由学生工作副部(处)长赵世英就教育厅有关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通知进行传达解读,并对2015-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加分细则作了详细的说明解。柳石校区、东环校区分别14名、32名学生入围2015-2016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校评选出35名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小组成员依据评审工作细则对提交申请的同学德智体美劳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严格审核评议,对有各项加分有异议请相关候选学生进行了答辩。经过评审小组的充分讨论论证,确定了35名同学获得我校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资格。最后,评审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了公布。

 据悉,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校期间能做到言行自觉与党中央和学校保持一致;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以及相关国家机关行政或刑事处罚;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个人无不诚信记录。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本年级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同时,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表现优异。

 此次评审会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进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候选学生进行民主评审。学校资助中心完成了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下一步将2015-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报学校领导审核,最后上报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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