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桂教办〔2016〕104号)要求,教务处已于4月13日下发《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组织做好了申报工作。经研究,学校定于6月初进行校内选拔赛,优胜者将代表学校参加广西区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校级初赛设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唐安洲
副主任:潘小炎、林军、朱小东、闵晓阳、唐卫忠、刘昌伟、杨晓波、黄天壬、樊晓辉、苏莉、韦锦斌、农晓琳、赵邦、王前强、黄江
秘 书:赵婷婷、李云凤、何锡嘉
成 员:华承鸣、曾冬、韦福韬、刘晓飞、黄宗海、黄代政、蔡高钰、韦娜、区仕燕。
本次大赛由学校教务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机构设在教务处实践科,1207室和1210室,联系人:华承鸣电话 5350218 13321618810、曾冬5358501。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 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
我校要求参赛项目在5月31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附件1),将报名相关信息同时报教务处和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2),具体申报细节见附件4。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参赛报名项目汇总表上交教务处实践科1207/1210室,联系人:华承鸣、曾冬,电话:5350218、5358501。电子邮箱:565045021@qq.com。
五、校级奖项设置
根据评分排名,按所有参赛项目比例决出奖项,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职能处、室、中心、馆要组织做好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并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初赛组织工作。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华承鸣、曾冬,电话:5350218、5358501。
附件:1、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医科大学选拔赛申报书
2、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医科大学选拔赛项目汇总表
3、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医科大学选拔赛各校联系人汇总表
4、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
5、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选拔赛的通知(桂教高教〔2016〕25号)
教务处
2016年5月19日
相关附件:桂教办〔2016〕104号关于转发教育部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届中国“互联网_”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报名工作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医科大学选拔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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