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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校

关于做好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挑选和上岗资格审核工作的关照

时间:2017年04月20日 信息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各二级学院、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

为做好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及招生计划网上申报工作,根据黉舍《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挑选和上岗条件的规定的关照》(桂医大研〔2015〕5号)、《关于修订〈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师导师挑选知上岗条件的规定(2015年3月)修订〉中相干内容关照》(桂医大研〔2016〕19号)、《关于对广西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挑选和上岗条件的规定(2015年修订)中有关条例进行修订及增补的关照》(桂医大研〔201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和招生计划申报及审核工作的相干事宜关照如下:

一、挑选审核

(一)已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员,只进行2018年度上岗资格审核,无需进行导师资格审核。

(二)初次申请或曾经申请但未获批准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员,需同时进行导师资格审核和2018年度上岗资格审核。

(三)统一学位条理不同培养类型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不能相互替换。即具备学术型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而尚未通过专业学位型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假如拟申请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招生,则需按新申请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具备专业学位型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而尚未通过学术型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假如拟申请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亦需按新申请学术型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

二、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导师小我申报。

1.申报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4月23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2.申报流程。

拟申报人员需先在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右上角通过内网入口或外网入口进入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登陆页面,在“登录身份”下拉菜单中选择“教师版”。

(1)已获导师资格人员:凭用户名(小我教师代码)和密码登陆“教师管理子体系”进行研究生管理相干文件学习及小我信息更新。

(2)新申请导师资格人员:首先向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申请教师代码和初始密码,登陆“教师管理子体系”学习研究生管理相干文件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小我基本信息、科研管理、招生管理等各项信息填写,详细操作见附件1。

(3)在招生管理模块中确认相干信息无误后,打印“广西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及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亲笔签名,将《审批表》连同相干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其他纸质佐证材料一并上交申报学科所在教研室(科室)、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细致:如《审批表》不能打印则透露表现该申请者没有成功完成网上申报)。

3.必要提交的相干纸质佐证材料。

(1)已获导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小我身份证、已发表见刊的论文、主持立项课题合同书、财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到帐剩余科研经费佐证材料(盖章)及《审批表》。

(2)新申请导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小我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已发表见刊的论文、主持立项课题合同书、成果奖证书、财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到帐剩余科研经费佐证材料(盖章)及《审批表》。

(二)教研室(科室)及二级学院审核。

各教研室(科室)及二级学院必须严酷按桂医大研〔2015〕5号文件、桂医大研〔2017〕5号的有关要求对申请人员的相干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1.审核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14日。

2.审核流程。

(1)校本部及直属临床医学院:申请人员完成小我体系申报后,教研室(科室)对其上交的纸质佐证材料和体系填报内容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报二级学院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核查由二级学院负责。二级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后,按“通过”、“不通过”意见排序制作、打印“广西医科大学××学院2018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及上岗资格审核汇总表”(以下简称《审核汇总表》),报主管院向导签字盖章,并将签字盖章的《审核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申请人员签字上交的《审批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研究生院。二级学院需将审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新申请硕士导师相干材料复印件交研究生院进行复审。

(2)非直属临床医学院及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由所属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按校本部及直属临床医学院的要求对申请人员相干材料进行初审及材料报送,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干材料复印件均需交研究生院进行复审。

3.审核内容。

(1)已获导师资格人员:审核申报者年龄、已发表见刊的论文、获立项课题合同书、财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到帐剩余科研经费佐证材料。

(2)新申请导师资格人员:审核申报者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年限(专业型)、已发表见刊的论文、主持立项课题合同书、成果奖励(仅限申报博士研究生导师者)和财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到帐剩余科研经费佐证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体系中的小我相干信息(如科研项目、成果、论文、人才荣誉称号等)是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紧张依据,各教研室(科室)、二级学院务必督促各位导师认真、周全、详确填写。如因相干信息填报不全影响各二级学院招生指标分配,责任由各二级学院自行承担。

(二)研究生管理相干文件学习与考试是我校研究生管理工作的紧张行动,导师只有认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黉舍的相干要求,才能更好地开展研究生培养及相干管理工作。各教研室、二级学院要督促各位导师认真完成学习与考试。

(三)对已发表见刊的论文,原则上按照桂医大研〔2015〕5号文件和桂医大研〔2017〕5号中相干条目规定实行。已发表见刊论文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如有并列作者指排名第1位的并列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1位的并列通信作者)已正式发表见刊的论著(注: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时循证医学类文章可作论著看待)。

(四)所有支撑材料的时间截止点均为申报截止日期。

(五)每位导师申报学科(专业)不应超过三个二级学科,其中内科学和外科学认可到三级学科。

(六)对跨学院、跨学科申报者,需先正确选择申报学科所属的响应二级学院,再按申报流程完成招生计划申报,并将相干申报材料送所申报学科的教研室、二级学院审核。

(七)合作导师挑选按照《广西医科大学合作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进行。

四、提交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正视,认真组织相干人员如实、周全填报数据资料,严酷遵照相干文件要求进行挑选、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虚伪信息将严正问责,并视情况对申报者本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响应处罚。

(二)请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上述相干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409办公室,逾期视为摒弃本次申报资格。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409办公室。联系人:丁丁,罗莹,阳志军。联系电话:0771-5359206。联系邮箱:108768231@qq.com。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2018年研究生导师挑选和上岗申报详细程序

          2.广西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挑选和上岗条件相干规定(汇总编制)

 

广西医科大学

2017年4月10日

 

 

 

 

 

关于做好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挑选和上岗资格审核工作的关照


附件1

 

广西医科大学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挑选和上岗申报详细程序

 

一、申报人员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登陆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网站主页(http://yjs.gxmu.edu.cn/),通过右上角内网入口或外网入口进入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登陆页面,在“登录身份”下拉菜单中选择“教师版”,凭用户名(小我教师代码)和密码登陆“教师管理子体系”。

2.填写、增补和检查本人的填写的[基本信息]、[科研管理]、[招生管理]中的所有资料。

3.在[招生管理]――[经费余额填报]中如实填写现有节余科研经费,有多个经费项目的必要逐个填写。

4.在[招生管理]――[招生申报]中根据情况填写招生计划:

(1)完成学术型和/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否乐意接收推免生、留门生、5+3、统考生为必须填写项,如不填写则无法进入下一流程。

(2)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还需完成硕转博研究生接收意愿。

5.招生申报信息填写完毕,打印“广西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及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审批表”,签名后连同有关佐证材料一路上交教研室(细致:能打印出“广西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及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审批表”才属完备完成整个招生申报过程)。

二、教研室和二级学院审核程序

教研室和二级学院在“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的[师资管理]——[招生计划]——[博士/硕士招生申报审批]中,分别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逐项检查,并按“通过”、“不通过”意见排序制作、打印“广西医科大学XX学院2018年度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汇总表”,报主管院向导签字后交至研究生院(细致:所有论文、课题、成果,若未有二级学院管理部门在[师资管理]——[教师数据库]下响应的模块页面点击“审核存档”,体系将不予认证)。

 

 

 

 

 

 

 

 

附件2

 

广西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挑选和

上岗条件相干规定

 

注:该附件是根据黉舍《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挑选和上岗条件的规定的关照》(桂医大研〔2015〕5号)、《关于修订〈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师导师挑选知上岗条件的规定(2015年3月)修订〉中相干内容关照》(桂医大研〔2016〕19号)、《关于对广西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挑选和上岗条件的规定(2015年修订)中有关条例进行修订及增补的关照》(桂医大研〔2017〕5号)等文件中对研究生导师挑选和上岗条件的标准要求和历次修订后汇总编制。

 

选拔良好的研究生导师是进步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紧张环节之一,为了进一步贯彻黉舍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发展,进步研究生引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的素质,增强导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现实,重新修订广西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挑选和上岗条件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基本原则

研究生导师的挑选工作,必须坚持“优中选优、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研究生工作的现实必要和导师队伍的近况,在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中挑选。

第二条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选聘条件

(一)职业素质: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认识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无学术论文剽窃、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举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二)学科专业:所在的学科、专业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

(三)年龄:申报昔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岁,如有学科特别必要,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若申请者已经获得我校博导资格,其硕导上岗招生资格年龄可延伸为不超过61岁。

(四)学历: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申请导师资格者必须具有硕士学位。

(五)职称:具有副教授(或相称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含两年)。

(六)论著:有肯定的学术造诣,三年内有三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本专业论著发表,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或者三年内有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SCI、S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

(七)课题:具有作为第一负责人的本专业厅级以上纵向非自筹的在研课题。

(八)科研经费:

1.天然科学类学科:要求有3万元以上剩余科研经费用于研究生的培养。

2.人文社科类学科:要求有2万元以上剩余科研经费用于研究生的培养。

第三条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件

(一)职业素质: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认识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无学术论文剽窃、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举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二)学科专业:所在的学科、专业具备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申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门类下各领域专业学位的导师,必须具有与该领域专业相对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申报昔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岁,如有学科特别必要,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若申请者已经获得我校博导资格,其硕导上岗招生资格年龄可延伸为不超过61岁。

(四)学历: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职称:具备申报学科一线工作15年以上的副高职称。

(六)论著:有肯定的学术造诣,三年内有三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本专业论著发表,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或者三年内有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SCI、S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

(七)科研经费:要求有1万元以上剩余科研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

第四条 破格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的非高级职称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本专业纵向在研非自筹国家级课题,或广西天然科学基金卓异青年基金项目,或广西天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广西天然科学基金庞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

2.三年内有以第一作者至少在SCI、S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著2篇(其中1篇IF≥2.0),或至少在SCI、S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著1篇(IF≥2.0)及在北图中文核心期刊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仅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收录期刊上发表论著2篇。

第五条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件

(一)职业素质: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认识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无学术论文剽窃、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举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二)学科、专业范围:所在的学科、专业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

(三)年龄:申报昔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1岁。

(四)学位: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五)职称:具有正高职称。

(六)论著:上岗申报截止日期前五年内有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SCI、S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

对首次申报博导资格者:上岗申报截止日期前五年内有两篇以上(含两篇)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SCI、S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

(七)科研项目:上岗申报截止日期前五年内获得过作为第一负责人的本专业纵向非自筹国家级课题。

(八)科研经费:要求有15万元以上的剩余科研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

(九)科研成果:曾获得本专业国家级科学奖前七名;或省部级科技提高一等奖前五名;或省部级二等奖前三名;或省部级三等奖前一名。

(十)教学:至少已完备培养过两届硕士研究生。有课程教学经验,承担过或正在承担肯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硕士生课程。

(十一)挂靠其他专业学术型博士生导师选聘,必须知足以下悉数条件:

1.吻合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悉数条件。

2.目前从事的科学研究与我校已有的博士授权学科专业有密切关系,且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该学科专业有需要增长挂靠导师。

3.同时吻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特别津贴获得者、或省部级以上良好专家、或省部级以上有凸起贡献中青年专家。

(2)获得过排名第一的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3)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过四篇以上SCI、SSCI或EI收录的专业论著。

第六条 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件

(一)职业素质: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认识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优秀的医德医风,无学术论文剽窃、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举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雄厚的临床经验。

(二)学科、专业范围:所在的学科、专业具备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申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门类下各领域专业学位的导师,必须具有与该领域专业相对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三)年龄:申报昔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1岁。

(四)学位: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五)职称:要求从事临床一线工作20年,近5年无医疗事故,具有正高职称五年以上(含五年)。

(六)论著:上岗申报截止日期前五年内有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SCI、S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

对首次申报博导资格者:上岗申报截止日期前要求五年内有两篇以上(含两篇)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SCI、S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

(七)科研项目:上岗申报截止日期前五年内获得过作为第一负责人的本专业纵向非自筹国家级课题。

(八)科研经费:要求有10万元以上的剩余科研经费。

(九)科研成果:曾获得本专业国家级科学奖前七名;或省部级科技提高一等奖前五名;或省部级二等奖前三名;或省部级三等奖前一名。

(十)教学:要求至少已完备培养过两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有课程教学经验,承担过或正在承担肯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硕士生课程。

第七条 黉舍引进的高条理人才博士生/硕士生导师选聘

(一)黉舍入选高条理人才的教师,可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保举,报黉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博士/硕士招生计划。

(二)黉舍引进的高条理人才博士生/硕士生导师选聘

1.吻合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及上岗条件者,可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保举,报黉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博士招生计划。

2.吻合黉舍相干引进高条理人才政策文件的,可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保举,报黉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博士/硕士招生计划。

第八条  破格博士生导师选聘条件

(一)破格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件。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无博士学位,并且为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若知足其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引导教师选聘的条件,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破格选聘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引导教师:

(1)国务院特别津贴获得者、或省部级以上良好专家、或省部级以上有凸起贡献中青年专家。

(2)获得过排名第一的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的奖项。

(3)获得过排名第一的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并发表过两篇以上SCI、SSCI或EI收录的专业论著。

(4)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SCI、SSCI或EI收录的专业论著。

(5)主持过国家级课题两项以上(含两项)。

(6)在本学科申报博士点材料中被列为重要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

2.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未达到科研成果要求者,若知足其它博士研究生引导教师选聘的条件,又额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破格选聘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引导教师:

上岗申报截止日期前五年内有以第一作者或者通信作者在SCI、S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专业论著四篇以上(含四篇)。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学位,若同时知足以下条件,可申请破格选聘学术型博士生导师:

(1)上岗申报截止日期前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不包括排名居后的共同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SCI检索外文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著五篇以上(含五篇),选庖代表性论著(三篇内)累计IF达15以上。

(2)上岗申报截止日期前近五年内以课题负责人获得过以下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之一,且目前可支配科研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1)国家天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以上基金项目;2)国家天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其中一项为面上项目;3)国家天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合计3项(含)以上; 4)国家卓异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良好青年科学基金项目;5)国家科技庞大专项;6)国家重点研发计划;7)经费超过100万的其他国家级专项项目。

(二)破格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件。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无博士学位者,若知足其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引导教师选聘的条件,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选聘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

(1)国务院特别津贴获得者、或省部级以上良好专家、或省部级以上有凸起贡献中青年专家。

(2)获得过排名第一的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的奖项。

(3)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SCI、SSCI或EI收录的专业论著。

(4)获得过排名第一的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并发表过两篇以上SCI、SSCI或EI收录的专业论著。

(5)现任三级学科科主任,同时任(含曾任)全国三级学会以上委员、常委、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或省级二级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省级三级学会主任委员。

2.对在黉舍学科发展中做出凸起贡献并作为博士点申报时的学科带头人,可适当放宽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论著或科研项目的其中一项条件,但必须知足其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引导教师选聘条件,可破格选聘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

第九条 兼职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件

对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校本部和三个直属附院(第一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但依托我校进行研究生招生的导师,界定为兼职研究生导师。

(一)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包括非直属临床医学院)人员选聘硕士生导师。

1.吻合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的悉数条件。

2.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包括非直属临床医学院)的申报导师其所在学科或科室必须达到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拥有肯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人员,收治的病例病种数量或手术种类须达到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且必须通过我校组织专家进行的团体学科评估。

(2)属于医疗机构的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必须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的学科专业必须与其从事的学科专业同等,且该学科专业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3)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人员所从事学科专业属于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的,原则上仅予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如需申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并具备博士学位,且拥有需要的实验条件及国家级在研课题和充足的科研经费。

(4)申请者承诺自招生第三年开始,每两年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或EI收录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至少一篇署名单位为广西医科大学的专业论著。

(二)非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国内外人员选聘硕士生导师。

1.国内专家申报需吻合我校研究生导师选聘的悉数条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专业为我校急需发展,且对该学科专业的发展有特别贡献,并经二级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 。

2.国外专家申报需取得国外大学博士学位,吻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的悉数条件,并被我校聘请为客座教授;近三年在SCI、SSCI或EI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IF3.0以上的学术论著;承诺每年至少累计有半年的时间回国带教。国外专家原则上只能选聘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3.申请者都必须承诺自招生第三年开始,每两年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或EI收录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至少一篇署名单位为广西医科大学的专业论著。

(三)国内外专家教授选聘博士生导师,必须吻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现任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的国家二级学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

3.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认定的其他国内外闻名专家教授。

第十条 申报程序

(一)吻合条件的教师网上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表》,打印该表格签名后交所在的科室/教研室审核,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赞成后于昔时文件关照规定的日期前报研究生学院。

(二)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和上岗资格(包括旁证材料的最后审定)截止日期以每年下文为准。

(三)黉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间为每年6月。如有特别情况,可一时召开黉舍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条例中各项指标认定范围:

1.中文核心期刊特指:北大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

2.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SCI(SCI-E)。

3.专业论著:包括论著、集合分析、以及在中华系列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综述或述评。论文以正式见刊为准,录用关照不予认可。

4.国家级项目认定范围。

(1)国家天然科学基金项目(含地区面上、重点、庞大、杰青、国际合作研究、仪器专项及其他研究期限超过一年的项目,不含主任基金项目、会议资助项目)。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含青年社科基金项目)。

(3)国家科技部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项目及课题、国家科技支持计划项目及课题、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项目及课题、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国家庞大专项项目及课题。

5.省部级项目认定范围。

(1)自治区级天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各类项目、自治区科技厅各类科研计划项目

(2)中间各部委科研计划、规划项目

(3)国家天然科学基金一年期项目(含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基金项目)。

6.横向课题认定范围。

横向课题是指各级当局及当局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整体等委托研究的、具有正式立项合同书(包含立题依据、重要研究内容及方法、拟解决关键题目、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的课题 ( 已确认为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厅(校)级课题的除外) 。

(1)本校职工为国家科技庞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负责人(科技部下达合同书中的子课题负责人),且该子课题获资助经费达80万元或以上的,等同于为国家级课题。

(2)其他所有本校职工为负责人,且获资助经费达达50万元或以上的横向课题,等同于省级课题。

(3)其他所有本校职工为负责人,且获资助经费达20万元或以上的横向课题,等同于厅级课题。

(4)横向课题只作为研究生导师上岗条件中课题部分的依据,不作为研究生导师资格选聘条件。

(二)如申请人在申报中提供不实材料,一经发现停止申报程序,查实存在紧张学术不端举动,取消导师选聘资格。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诠释权归黉舍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曩昔下发的有关文件,凡与本办法相矛盾的同等以本规定为准。

 

相干附件:桂医大研〔2017〕11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挑选和上岗资格审核工作的关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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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广西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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