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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校

贺州学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6年08月05日 信息来源:贺州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2月25日至4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五巡视组对贺州学院进行了巡视。5月4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贺州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学校党委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立行立改,全力抓好整改落实。校党委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次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党委会和1次中层干部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共贺州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要求各部门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学校党委梳理出19个整改问题,提出了54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责任到人、限时整改、定期督查、逐项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把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和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进行专项约谈督导,要求各责任单位每周一报告,学校党委双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学校党委将整改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动真碰硬抓整改,标本兼治抓落实,确保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得到有效整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目前,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短期内能整改的,已基本整改完毕;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经过一段时间整改,已初见成效;需要长期坚持的,已明确了责任,完善了制度,加大了工作推进力度。

二、切实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力度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校党委召开了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党章意识,严明纪律规矩,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中、扛在肩上。

二是建立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例会制度。制定了《中共贺州学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例会制度》,规定学校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做到时间保证、记录准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召开了4次专题例会。

三是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制度。制定了《中共贺州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中共贺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明确学校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监督方式、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抓好工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印发了《贺州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贺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召开了2016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全面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书记与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压力层层传导。

五是推动“一岗双责”落地生根。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开展了1次专题谈话,要求班子成员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紧抓实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不少于1次,每学期向党委书记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少于1次。制定了《贺州学院党总支书记例会制度(试行)》,每月召开1次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例会,党委书记听取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除实施好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述职评议工作外,规定机关处室、教辅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也要向纪委专项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规定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内容。通过完善工作汇报制度和述职考评制度,推动党委领导班子和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多过问、多了解、多抓紧。

六是严格执行制度。成立了督查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督查工作,加大对学校制度执行情况和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议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等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确保学校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特别是在重大基建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贺州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基建部门拟建项目全部按要求提交到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基建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招标、设计招标以及立项、可研编制招标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了招投标工作。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偏轻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力量。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得到完善,学校纪委增设了纪委办公室、案件审理室。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得到增强,已任命1名纪委办公室主任,增配1名纪委办副主任、监察处副处长,提拔1名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增配1名案件审理室主任,另拟增配1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待调整完毕后,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将由原来的4人增加到7人。

二是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制定了《中共贺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委会议事规则》,规范纪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行为。认真执行《中共贺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完善校、院两级纪检监察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对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管理,对纪检委员实行校纪委和二级党组织双重管理,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有效延伸纪检监察工作链条。

三是及时处理干部违规违纪行为。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委对一些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不及时、存在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的现象问题,学校纪委进行了认真剖析、深刻反思,以此为鉴,强化执纪监督责任,认真把握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分类处置完毕,及时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没有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我校党委于6月-7月开展中层干部换届调整, 7月中旬换届完成后, 11个二级学院配有党总支书记专职负责党务工作;所有二级学院均配齐党总支领导班子。同时,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根据党建工作实际需要,根据机关处室工作职能将原机关党总支调整为机关第一党总支、第二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并全部配齐了党总支书记。

2.关于“对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狠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学校党委注重顶层科学设计,将去年在全校党员中开展的“党员创新争优,党旗高高飘扬”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六项工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无缝对接,并成立了督导组指导二级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开展了“讲政治、有信念”和“讲规矩、有纪律”两个专题研讨;抓住建党95周年关键节点,围绕“两学一做”,开展了“七个一”系列活动;丰富教育载体,开展了“党员亮身份标识”、“党员帮扶困难师生”、“教师党员带头做‘四有’好老师公开承诺、学生党员带头做学习标兵公开承诺”、“评选表彰‘十佳’基层党组织、教师党员、学生党员、党务工作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活动,充分激发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突出严肃党内生活,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总支书记例会制度,规定每月召开1次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例会,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指导和督促。制定《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制度刚性约束保证基层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7个督导组专项督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举办了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着重培训了“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执行要求,坚决杜绝组织生活“社团化”倾向。

三是结合中层干部换届,选任了1名党务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正处级干部为专职组织员,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和监督。

四是开展了《贺州学院教师党员行为准则》《贺州学院学生党员行为准则》意见征集,结合学校实际,细化党员教育与管理的刚性要求。

(三)执行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对违规款项已进行追缴清退。我校目前尚未实施绩效工资,现已对各项津补贴、奖金发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摸底,并争取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尽快核定下达我校的绩效工资总额,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总额标准和要求,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对违规报销款项已进行追缴清退。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重新修订了《贺州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稿)》,细化接待标准、接待流程、报账要求等。

3.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在科研项目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水电费和科研项目组成员涉嫌违规领取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对违规报销、领取的款项已进行追缴清退。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严格按照科研项目预算金额审核报账,对与科研项目无关的经费支出一律不予报账。加强审计监督,有计划地安排科研经费专项审计。

(四)其他方面

1.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中层干部年龄结构老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把环节关,将酝酿贯穿始终,对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五大环节进行细化,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目前已完成中层干部换届,在换届工作中,民主推荐环节全部做到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

二是调整干部年龄结构。在本次中层干部换届中,着眼于合理搭配、优化结构、增强功能、形成合力对中层干部进行调整,调整后,干部的年龄、专业、职称结构均得到优化。

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制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修订说明》。特别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养、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女干部、高职称高学历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为今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打好基础。

2.关于“处级领导干部存在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根据巡视反馈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比对结果,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了核实、整改,对个人有关事项存在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领导干部,要求其按规定限期补报或重新填报;对于因疏忽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提醒,并责成限期如实填报。在本次中层领导干部换届中,注意做到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三、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目前,我校对自治区党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学校党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把巡视整改同加快学校转型发展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结合起来,一手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改革发展,着力提高抓大事谋长远解难题的能力,加快学校转型发展步伐。

(一)紧抓不懈,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学校下一步将把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规定的完成时限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对于已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于时间跨度较长和需要在今后长期坚持的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跟踪落实,加快整改工作进程;对于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在认真分析原因基础上,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全力支持纪委认真调查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并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把整改情况如实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

(二)力度不减,聚焦问题深入开展整改工作

学校将把整改落实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学校转型发展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能力素质、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涉及师生利益、师生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群策群力,以整改推动改革,以整改促进发展,加快学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步伐。

(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梳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修订(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操作的规范、透明,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深入查找和解决学校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监督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全面依法治校,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4-5228685;邮政信箱:广西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行政楼纪委办公室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xyllz@163.com。

 

中共贺州学院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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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贺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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